江西财经大学兰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当前位置:考研资源网 > 考研备考  > 考研专业课

[333教育硕士]中国教育史考研知识点:察举制

时间:2025-03-25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考研专业课

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查、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科最为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最为重要。

汉代察举制推行近 400 年,有利有弊,有得有失。

利的方面:第一,使孔子“举贤才”和“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在汉代获得了制度上的落实。第二,选士制度给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利益驱动,大大激发了人们接受和从事教育的积极性。

弊的方面:第一,贵戚高官横加干扰取士。第二,贿选成风。第三,主管官员察举不力。第四,沽名钓誉成风。

综上所述,察举制作为古代最早的选士制度,体现了举贤才的宗旨,为学行有成的士人提供了入仕为官的前程,改善了国家权力分配的机制,有助于中央集权体制的巩固和发展。但是察举制在选拔标准和方式上尚不完善,尤其是以主管官员的荐举为关键环节,造成举士的主观随意性很强,难以保证公正性和公平性。于是导致种种弊端滋生, 严重败坏了士风。

在线报名

上传格式要求:doc、docx、rar、zip、xls、xlsx(5MB)

确认报名
地区分站北京 河北 天津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怀柔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