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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连理工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0-10-26 11:44     作者:中国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招生专业

  《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上公布的招生专业均可报考。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现场(或网上)确认。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按有关规定审查核验考生相关文书、证件和报考资格。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或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我校《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研究生招生主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传 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研究生教育大楼61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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