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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洪都中医院2021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时间:2021-04-15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院校复试

根据,《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特拟定附属洪都中医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附属洪都中医院成立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医院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院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复试面试考官、招生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

二、复试要求

(一)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及报考我校的考生情况,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所有学科单科及总分不低于国家线,但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名单按初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

(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要求的各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按招生计划数的一般不低于120%的比例(如有小数点,则按往前进一位计算),确定复试的差额比例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总分成绩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复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复试方式及组织

1.复式方式:针对我校生源来自全国24个省的情况,为了尽量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做到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 根据《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选用教育部学信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远程复试。远程复试将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技术保障: 学校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和教务处协同研究生院,做好各招生院部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信息化平台使用培训和应急保障。

(四)复试内容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情况面试、专业课考试、外国语测试、体检等。

2.专业课考试和外国语测试在复试的面试过程中进行,且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复试成绩的满分为35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50分、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2021年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安排在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具体要求

1.专业课考试和外国语测试。

专业课考试、外国语测试一并在远程复试的面试过程中进行。

(1)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如专业课试题需要做题库的学科,由专家组负责命题、学位点负责人和专家组组长审核,由助理(秘书)负责录入、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录入的试题。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

(2)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考生外国语测试时间为10分钟。

2.综合情况面试。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150分。综合情况面试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培养潜力等情况。具体要求为:

(1)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各复试工作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录音录像,如实填写我校《研究生综合测试记录表》和《研究生综合测试评分表》,记录要求完整、详实,送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录音录像由各招生院部存档五年备查;

(3)复试工作小组各成员须综合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具体评分细则;

(4)分数统计后的汇总表送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5)每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职称均为副高及其以上;每个复试组需另配一名助理(中级职称)。复试时专家组需集中在单独的同一空间开展复试工作,每位专家需自行准备一台具备有音像设备且装有windows系统的电脑。

三、工作流程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以及其他可用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在复试前需如实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调查表》(见附件)一份,并在入学时将带有盖章的原件交给辅导员。

2.线上远程复试流程。严格按照“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流程和招生院部复试方案的实施细则有序进行。(《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另行通知)

3.拟定录取,公布名单。考生复试完后,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考生初、复试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录取。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需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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