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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2-05-16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院校复试

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精神和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方式

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使用教育部推荐由学信网开发的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

每位参加复试考生务必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登录复试系统备考。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在复试前3天与我院联系。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名单与资格审查

1、复试名单

2022年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拟招生人数34人(含推免生1人),材料与化工专业拟招生人数81人(其中导师为理学院的招生计划数5人)。根据专业招生人数和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我院实行等额复试,2022年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共114人。具体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我校允许导师跨专业招生,2022年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分布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和理学院,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导师招生计划76人,理学院导师招生计划5人。因此,材料与化工专业参加复试考生复试前须确定第一、第二意向导师所在单位,复试后按综合总成绩排名和填报意向进行录取。

2、复试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上传电子附件+在线视频方式进行审查。

电子附件上传时间:考生须在 3 月 30日前完成材料上传。

上传地址(联系方式见官网)

本学院在线视频确认、资格审核时间:4月1日-4月2日

须上传的电子附件包含下列证件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2)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须正反面)。

(3)应届本科生上传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截图)。

(4)往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截图)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截图)。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22年招生简章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上传相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如有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上传相关的清单。

(8)《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9)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上传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

(10)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已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第方简表》为准。

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按要求的顺序编号,以文件夹压缩包方式,并以“报考学院代码及名称+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考生编号+姓名”的形式命名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发至上传地址。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三、加试

1.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1)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的专科生;

(2)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结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5)《海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

2.加试科目详见《海南大学2022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加试形式:笔试(采用“不间断云监考”的方式)。

(1)学院将加试科目试题录入终端,并在平台上做好考场安排与管理,由平台发送笔试试题,考生用设备接收,进行不间断云监考。

(2)考生自设考场,必须保证其为独立空间,并保证此空间中没有接受外来音频、视频的设备。否则将视为使用不规范考场,按意图作弊进行处理。考试期间不允许锁屏、离开监控范围,如有意造成死机、卡顿等情况,则取消其复试资格。

(3)考生统一使用A4纸张、写清楚题号进行作答。考试结束后,在视频监控范围内,使用手机等设备扫描为PDF文档,按照“报考学院名称+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的方式命名,通过邮箱回传给学院指定邮箱。

4. 加试时间:4月11日。

四、复试内容

1.复试时间

土木工程专业复试时间:2022年4月9日至4月10日,上午8:30开始(全天)

材料与化工专业复试时间:2022年4月9日至4月10日,上午8:30开始(全天)

2.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采用口答形式,随机抽题,占20%)、综合能力考核(占6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占20%)。

(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科研潜力等方面。英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四会”能力。通过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复试分为二个阶段,两个阶段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第一阶段通过网络远程进行,随机抽取复试专业试题和英语试题,考生采用口答形式回答问题;第二阶段为网络综合面试,采用考官现场提问和考生即时回答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能力、综合能力与潜质、思想政治理论、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

(4)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5)复试总分为100分。

五、特殊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告。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31日前通过邮件(联系方式见官网)报备,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备者,视为放弃特殊加分申请资格。

六、调剂工作

2022学院各专业不进行调剂,如相关政策有调整,则另行公布。

七、录取

1、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5。

(2)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但加试成绩须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2、拟录取

(1)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优先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招生计划数大于上线人数>,如对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同意)。

(2)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院于复试结束三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4)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复试纪律要求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4.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不能使用耳机,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5.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注意着装得体,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并于正式面试前360度展示周边环境。

8.考生复试全程,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9.学院方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者,学院将及时联系考生,并尽快安排组织重新考试,考生须服从相关安排;

10.考生方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同时向相关学院提起二次考试的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启动重新考试。此种情况下,每位考生重新考试的申请仅限一次。考生人为中断考试的进程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与现场考试中自动放弃考试一样的行为,学院可取消其复试的成绩。

1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突发事故与作弊处理。

1.考生正式复试前,学院技术服务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一对一单独培训,告知相关注意事项,确保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考试中断。学院方,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者,学院将及时联系考生,并尽快安排组织重新考试;考生方,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试中断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同时向相关学院提起二次考试的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启动重新考试。此种情况下,每位考生重新考试的申请仅限一次。考生人为中断考试的进程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与现场考试中自动放弃考试一样的行为,学院方可取消其复试的成绩。

3.替考与作弊。(1)复试招生工作小组查验考生身份,全程录像,开学报到时再进行复核;(2)考生签订网络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替考者或作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

2.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见官网)

邮箱(联系方式见官网)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发楼516室郭老师。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海南省和海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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