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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思修考前冲刺:法治理念与法律权威考点解读

时间:2020-12-28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考研政治

法治理念与法律权威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包括三项基本要求: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三是文明执法。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二是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

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

(二)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民主与法治

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法治”与“法制”不同。前者强调法的至上性,没有任何人有特权超越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平等地保障每个公民行使权利的机会, “法制”仅仅从静态强调法是一种社会制度。

2.权利与权力

(1)权力(国家)来源于权利(公民)

(2)权力(国家)服务于权利(公民)

(3)权力应当以权利(法律授予、权力受法制约)为界限

(4)权力必须受到权利的制约。

3.权利与义务

法律的重要问题。

二者结构相关、总量等值、功能互补。

4.自由与平等

协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是法治思维的内在要求。

法律上的自由观念重要的内容是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

5.实体与程序

实体法是规定主题权利义务如何分配

程序法是规定如何实现、保障权利义务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我们要特别注重程序公正,加强制度建设。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1.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内涵

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法律的不可违抗性(即法律的权威性所在,通过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来实现)

权力制约,具体体现为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人权保障,具体体现为宪法保障(前提和基础)、立法保障(重要条件)、行政保护(关键环节)、司法保障(最后防线)

正当程序,具体体现为中立性(底线标准)、参与性(重要要素)、公开性(重要特征)、时限性(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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