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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与法基部分比较容易混淆的11个知识点

时间:2020-12-28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考研政治

思修与法基部分

1、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

第一,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主权、财富、民族发展和进步的基本载体是祖国的大好河山。

第二,爱自己的骨肉同胞。对自己骨肉同胞的爱,反映的是对整个民族利益共同体的自觉认同。民族利益是整体的利益、长远的利益,这种利益高于民族内部的、局部的、暂时的利益。

第三,爱祖国的灿烂文化。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群体意识的载体,常常被称为国家和民族的“胎记”,是一个民族得以延续的“精神基因”,是培养民族心理、民族个性、民族精神的“摇篮”,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基础。

第四,爱自己的国家。爱祖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祖国的大好河山,自己的骨肉同胞,民族的灿烂文化,是同具体的国家相联系的。爱祖国就要心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就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为祖国的独立和富强、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贡献力量。

2、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紧密相连,时代精神是民族精神的时代性体现,民族精神是时代精神形成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两者的有机统一,构成了中国精神的本质内涵,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3、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平等待人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前提。

第二,诚信原则。诚信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保证。

第三,宽容原则。宽容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四,互助原则。互助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必然要求。

4、道德的主要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其中,调节功能是道德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社会功能。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

5、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并过兢兢业业的工作,自觉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目标指向。

6、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的措施。第一,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第二,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第三,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7、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8、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阶级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首先,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也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其次,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还体现在国家政策、统治阶级的道德、最高统治者的言论等形式之中。

9、法律的运行。

第一,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第二,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第三,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第四,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10、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一,平等权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

第二,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

第三,人身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第四,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

11、公平正义观念。

从法律运行的环节来看,法律公正包括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两个方面。立法公正是执法公正的前提。如果立法是不公正的,执法就很难做到公正。

从法律公正的内涵来看,法律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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