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艺术学院2015年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考研资源网招生信息  >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5年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
2015年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2014-10-08  来源:未知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本页浏览次数1: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5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适应国家、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教育部和总部批准,2015年面向全国和全军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新时期军队和国防建设需要,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政治合格,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报考条件的军队在职干部及地方人员(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年龄不超过40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部队干部考生须经所在师级单位同意并出具介绍信。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军队院校招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军旅声乐表演方向、民族乐器演奏方向、键盘乐器演奏方向、管弦乐器演奏方向考生须于10月14日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现场报名,10月15日参加专业初试(曲目要求见附件4,与复试要求相同;报名时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7、报考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出版或发表的10万字以上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或文学作品集、戏剧影视文学剧本)一部。

8、报考军旅戏剧导演方向的考生必须是导演专业毕业或具有戏剧、影视导演创作经历(提交作品音像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军旅音乐创作方向的考生须具有音乐创作实践经历。报考作曲方向的须提交本人创作的3部作品(其中包括1部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1部3个声部以上的室内乐作品和1部大乐队作品,作品附录音,乐队作品可以是电子版录音或MIDI小样);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须提交电子音乐作品2件以上(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和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作品各1件以上),管弦乐作品1件。

10、报考军旅美术创作方向的考生必须提供3幅创作作品或习作作品。

四、招生专业

在戏剧、音乐、舞蹈、美术4个学科领域12个专业方向招生。各专业方向具体招生人数将视初试(国家统考)过线人数和复试(学院组织)情况而定。

学科领域

专业方向

导师

所在系

戏剧  (135102)

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

张婷婷教授、徐贵祥文学创作一级、陈曦教授、许福芦教授、张志强副教授、谭晓明副教授、谷海慧副教授、黄茂文副教授

文学系

军旅戏剧(影视)表演

张腾一级演员、黄定山教授、刘宗佑教授、王彦波教授、曲敬国教授、牛娜教授

戏剧系

军旅戏剧导演

黄定山教授、王敏教授

音乐  (135101)

军旅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

彭丽媛教授、曲波副教授、万山红教授、梁召今教授、周芳教授、李双松副教授、王莹副教授、刘春美副教授、李双江教授、孟玲教授、章荷生教授、王秀芬一级演员、潘淑珍一级演员、戴玉强一级演员、王宏伟一级演员、晁浩建教授、王洪波一级演员

音乐系

民族乐器演奏(二胡、阮、唢呐、琵琶、扬琴)

王俊峰二级演奏员、秋江副教授、陈雅明二级演奏员、董剑辉副教授、徐晓燕副教授、刘春阳二级演奏员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

崔敏革副教授、徐秀莹副教授、杜宁副教授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大提琴、小号)

陈立新教授、郑艳东副教授、张新林副教授

军旅音乐创作(含电子音乐制作)

栾凯副教授、康澎副教授、刘昙旻副教授

舞蹈  (135106)

军旅舞蹈表演

刘敏教授、吕联教授

舞蹈系

军旅舞蹈编导

赵明一级编剧、杨威一级编剧

美术  (135107)

军旅美术创作国画

刘大为教授、刘泉义副教授、任惠中教授

美术系

军旅美术创作油画

孙向阳教授、张利教授

五、报名

1、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  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的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选择我院在北京市的报名点:中国政法大学。网上报名期间,凡选择北京市报考点的考生,均应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未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为无效。具体办法请阅读北京市研招办有关网上支付办法的公告说明。考生也可根据本人所在省市选择其他考点。

(2)军队在职干部填写考生单位信息时,只能使用部队代号,不能填写所在部队番号;个人通信地址只能填写代号、邮编和联系电话。 

(3)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请考生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以便到所选报考点进行报考信息确认时使用。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

(4)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报考专业方向名称(器乐考生要具体到乐种)。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4日。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亲自到网报时所选择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并现场照相。我院在北京市的现场报名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蓟门桥南)。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4、考生报名后最迟于11月20日前,将本人签字的“报名信息校对表”(复印件)连同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初审。部队考生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师以上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资格复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书。届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1)登录研招网下载的《网报信息表》;(2)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4)大专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5)部队考生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师以上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复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于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6日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7、我院招生单位代码为90023。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统考,由国家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复试由我院组织命题考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艺术基础、业务课(具体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满分各为100分,艺术基础、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复试科目为专业技能和英语测试(口语和听力)。具体要求和参考书目见附件。复试时间为2015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

4、复试报名费260元。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体检费约160元)。

5、复试前,考生选定拟报考导师,填写《解放军艺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录取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双向选择情况再做调整。

6、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和参考书目见附件。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2015年5月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5年9月入学。地方研究生录取前须签订入学协议书。

八、培养方式

按照学院制定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两年半。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作品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毕业考核合格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历证)。

九、学习费用

地方研究生全期培养费5万元。住宿费3000元/学年。

十、其他

1、被录取的地方研究生入学不入伍,食宿费用自理,档案、户籍可在入学时迁入学院,也可保留在原籍。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2、我院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3、学院将在新生报到后组织体检复检,如患有重大疾病或不适宜集体生活的传播性疾病等,将依据总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6869036、6686903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子邮件:rxb1971@vip.sina.com

文学系办公室:010—66869600;

戏剧系办公室:010—66869620;

音乐系办公室:010—66869640;

舞蹈系办公室:010—66869660;

美术系办公室:010—66869710。

 

解放军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九月

地区分站北京 河北 天津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