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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10-14 16:06     作者:中国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 生计划,此计划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2020 年华北电力大学 (保定)计划招收 12 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招收汉族在职考生比 例不超过 10%。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坚定地拥护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 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 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0 年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 向就业”原则。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 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三、招生生源及专业 (一)我校招生计划生源范围: 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以上,报 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 生源地在重庆、贵州、云南、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 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 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在我校已公布的《2020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中,除(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 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及(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领域外,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时请以本简章公布为准,否则不予准考, 责任自负。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 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 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 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 成绩不低于 425 分(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 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 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 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 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名与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 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 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 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 现场确认手续。

(一)报名: 1.考生填写《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点击下载)后,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 育处或高教处审核盖章。持已盖章的《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级招 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自行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省、市招办及报考 学校网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学习方式” 选择“全日制”。 3.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网报 号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报考点通知。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4.考生须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前向学校提交已盖章的《2020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复印件(注:原件复试时 审查),未提交者,将不予准考。

(二)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 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 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 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 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 我校编制并组织命题。

(三)复试: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 3 月底进行,具体复试办法, 请考生届时关注网站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 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 点、要求在发布拟录取名单后公布,详见 http://gs.ncepu.edu.cn/ 招生信息。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分省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 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上一个教育 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对西藏、新疆和云 南、甘肃、青海三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 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 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 划以外录取。 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学校、所在单位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 订“定向协议书”(四方);非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学校、省级教 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协议书”(三方)。

八、学制及收费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全日制培养硕士研究 生学制 3 年(其中英语笔译学制为 2 年),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学校相关 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 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九、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 位就业,不得违约。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 人征信档案。

2.派遣。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 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 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 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 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 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其他 (一)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 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 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 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 学籍。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 为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 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 需转入我校。

(四)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 最新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永华北大街 619 号 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华电一校区教四楼 223 联系电话:(0312)7522636 传 真:(0312)7522405 微信公众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ncepu.edu.cn/, 有关 2020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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