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递补公示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指标安排,决定递补以下三名同学:
公示期10个工作日(4月27日-5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反映。办公电话:见官网;办公室:江浦校区明正楼305。
监督电话(纪委):见官网。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7日
原标题: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递补公示
文章来源:https://gra.njtech.edu.cn/zsw/info/1022/12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