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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时间:2015-06-11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为做好我校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5年部分学科、专业(领域)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招收专业、人数,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下同)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收程序

(一)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对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理工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参加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复试

复试考核包括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体检、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等环节。

1.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作严格审查,进一步核实考生报考信息、指纹信息、学历信息及各种证件(证明)的验证。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审查的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考生本科就读高校学院总支审核合格的《四川理工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3)考生大学期间至今获得的科研、获奖、认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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