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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建工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时间:2015-06-11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一、专业领域简介

土木工程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岩土工程、结构工程2个二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4个一级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是山西省重点学科。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081300建筑学12人

081400土木工程14人

083300城乡规划学3人

083400风景园林学2人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24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成绩≥426分),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①“985”、“211”院校毕业学生;

②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③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成绩≥426分)

④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专业或领域)发送到学院E-Mail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2)同时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信息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回复同意拟录取完成了录取流程。

4)全部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报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学院依据考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的时间确定复试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五、复试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首次复试时间:9月28日上午8:30,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楼A座(土木馆)二层会议室。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后续复试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而定。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3)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待遇,最高可达8000元/年,且同时可申请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学院联系人:张广平

电话:0351-6010280

E-Mail:jgxytm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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