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兰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当前位置:考研资源网 > 考研调剂  > 推免生招生

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时间:2015-06-11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阅《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请登录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dou.edu.cn/main/default/index.aspx。

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3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定于9月底到10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阅《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在线报名

上传格式要求:doc、docx、rar、zip、xls、xlsx(5MB)

确认报名
地区分站北京 河北 天津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怀柔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