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5年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招收专业、人数,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下同)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学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
二、招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收程序
(一)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对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由推荐学校提供),并加盖有推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参加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或原创性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