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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11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为加强创新人才选拨,改善生源结构,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使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获得其所在高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5、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推荐免试生申请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复试专业所在学院。

三、接收专业 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阅《海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考及通知复试

申请人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我校本着先报名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拨,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10月25日,我校各专业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间根据报名和复试安排情况而定。

(二)复试和体检

1.身份验证

请考生复试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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