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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11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项目管理(代码085239)外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但每个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学科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50%。具体各专业接收数量情况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查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办法及程序

1.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申请志愿,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申请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六级,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须查验原件);

(4)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复印件一套(须查验原件)。

2.学校研究生部对“推免服务系统”中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分批次审查,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复试通知。由相应接收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部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三、录取奖励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除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外,第一学年还享受我校最高等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四、其他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2.后续任意一门课程补考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4.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5.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6.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7.相关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五、联系方式

1.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侯老师

电话:023-62650942 传真:023-62652644

网址:http://yjszs.cquc.edu.cn

Email: jyyzb@cquc.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邮编:400074

2.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

申诉电话:6265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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