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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曲阜师范大学考点(3770)考生注意事项

时间:2021-12-24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政策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曲阜师范大学考点(3770)考生注意事项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

一、考试准备工作

(一)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综合教学楼、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生物楼。综合教学楼、生物楼为考试封闭区。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仅考生本人可进校考试,校外考生随行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立即离开封闭区(考试大楼),不得在封闭区(考试大楼)逗留或者交谈,也不得再进场续考。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 )和考试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在12 月23 日早8:00 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其他一切物品禁止带入考试大楼。进入考场后,《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考试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首场考试时上交给监考老师。

考生的每门科目考试可能会分布在不同考场,请牢记每门科目的考场号、教室号和座号,以防走错考场延误考试。

(四)曲阜师范大学考点为每位考生提供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每个考场都配有时钟,考试时必须使用统一提供的签字笔答题,考生只准携带铅笔、小刀、胶水等考试必备文具。

(五)考试期间,考生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签字笔、钢笔、圆珠笔、橡皮、手表,背包、稿纸、资料、手机、电子用品及其他通讯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规定以外用品。考生若携带上述物品,将被禁止带入封闭区(考试大楼),考生自行放置在封闭区(考试大楼)外,物品一旦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好本人物品。

(六)入场时,监考员再次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对,并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检查。考生一旦将手机等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二、安全防疫工作

(一)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2月11日起,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2月11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开济宁地区;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要求,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首场交)。自12月11日起,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主动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以及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三)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需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考前主动联系报考点说明情况。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结论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应持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37.3℃,遵照考点应急处置办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三、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一)曲阜师范大学(3770)考点实行2次安检,统一提供签字笔和橡皮,考场配有时钟,严禁携带书包、手表、手机等无关(违禁)品进入封闭区、考场,请提前妥善安排个人物品,丢失自负;考生只准带铅笔、小刀、胶水等必备文具;带手机等入场视为违纪或作弊。

(二)我校部分自命题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无编程、记忆功能的计算器,涉及的科目在考生准考证中有注明,没有注明的一律不允许使用。2022年我校考试科目采用国家统考试题的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他科目均为自命题科目。

自命题科目试题,答案要写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印制的答题纸上,答在其它位置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违反规定者,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四)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时钟时间仅供参考。

(五)严惩违规违纪行为。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所有考场均安装摄像头;曲阜师范大学考点已构建了完备的反高科技作弊体系,提醒广大考生要遵纪守法、文明应考,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如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帮助作弊以及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本考点考试举报电话:0537-4455327。

四、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

附件1:山东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3:前重要提醒:考试作弊已入刑——解读《刑法修正案(九)》

附件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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