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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6考研人:武大2015法硕“拓新项目”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11 11:51     作者:中国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考研专硕

武汉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参见如下: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我校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日益增强,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1个硕士点、6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作为教育部在全国最早开展法律硕士教育的高校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已经培养了14届法律硕士,为社会各界输送法律硕士人才达3514人次。2010年武汉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19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法律硕士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自2013年起我校推出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选拔方式改革。

我校2015年法律硕士“拓新”项目将探索“单独划线、初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招生选拔方式,旨在吸引具有一定司法实践的优秀生源,突出法律硕士招生对考生的职业性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一、招生规模及招生专业

武汉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拓新”项目计划招生40人。包括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2个专业。最终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三)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力毕业后有 2 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四)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可报考法律(非法学);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可报考法律(法学)。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网上确认后需发送主题包含“2015拓新项目”,内容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电子邮件至fxy68753628@163.com。

四、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15 年 1月

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2015 年 3 月— 4 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通过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职业背景、职业素质、思维能力、法律素养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校单独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六、培养方式及学制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授课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学制为2-3年。

授课地点:根据考生录取情况进行调整,以武汉大学和武汉大学深圳院为主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标准

法律硕士(非法学)6.6万元/人

法律硕士(法学)4.4万元/人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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