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型及培养目标
招生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学习方式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类别(就业方式)
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一)非定向硕士生:入学前人事档案必须转入佳木斯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硕士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佳木斯大学,在报考前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向我校提交定向培养协议。
注: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就业方式),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报考类别(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234人(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荐免试详见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计划)仅作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通过其他语种国家外语相应等级考试,此成绩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或其他认证部门可查,任何阶段发现造假,将取消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100201临床医学专业(含全日制专升本);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100202麻醉学、100204眼视光医学、100207儿科学、(100203医学影像学和100206放射医学)五年制医学本科生只可分别报考我校麻醉学、眼科学、儿科学、(放射影像学或超声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考口腔医学(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100301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往届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否则不准考或录取资格无效。第二学士学位不作为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有效条件。
4.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不接受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或其他合同履约期内人员报考。
6.除以上特殊要求外,报考我校代码“10”开头医学类的研究生,原则上应具备医学类相关国家承认学历。
六、报名及信息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在读学校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222)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无需重复报名),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以免错过报名。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后,以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二)报考点选择
※报名之前,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有关要求,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如因考生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导致不能参加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最新要求,2026年报考我校美术学院考试科目中含910、911科目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佳木斯大学。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及按指定时间和要求上传材料,逾期错过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院系所码、学科代码即对应了唯一的报考学院、学科及学位类型,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误报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例如: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按照有关报考要求必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以备用。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4)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七、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考生应当按照研招网考研日程,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详见《佳木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统考科目考试大纲参见教育部相关网站、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初试成绩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二)复试
一般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三)同等学力加试
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详见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须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还须提交《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承诺书》进行政审。对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调剂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不接受其他渠道考生调剂申请。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调剂政策。
八、录取、体检及导师
(一)录取
遵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招生计划,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
学校将根据考生资格审查,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条件,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对不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确定录取后,预计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体检
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导师
考生报名时不选择导师,后续以师生互选的方式确定导师。
九、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学制及学费
各招生学科学制均为三年。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黑价联[2014]73号文件规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9万元。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奖助贷补体系
以入学报到时国家及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注:报考定向的硕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二、其他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研究成果归属要求均以入学后佳木斯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要求,我校研究生部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和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十三、有关事项声明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含调剂)工作的所有信息,均发布在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官网。
(二)任何非我校官方渠道发布的复试办法、调剂政策、录取规则等信息均属不实信息,我校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
(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虚假信息误导。因轻信非官方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恶意传播虚假信息、损害我校声誉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四、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jms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联系电话:官网查看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姜老师 袁老师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政策为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佳木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df】
原标题:佳木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jmsu.edu.cn/info/1093/26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