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文件部署,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为安全、公平、科学地开展这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科学选拔优秀人才。
2.坚持全面考查原则。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能力的考核。
3.坚持以生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协调,招生专业所在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牵头,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具体实施。
(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各招生专业牵头学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及学科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简称“复试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牵头学院根据本办法以及招生专业特点,制订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三)学院招生复试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建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本专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在职教师随机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并指定组长1名,另配秘书1-2名。复试小组人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四)学院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
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以及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院(系)党委书记。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人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三、复试(一志愿报考)
(一)复试形式
2022年江苏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招生章程中的复试考试科目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缴费时请备注: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下旬开始。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复试比例
结合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四)复试信息发布
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
(五)复试资格条件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22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六)复试资格审查
牵头学院派专人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政治思想情况表、其他相关表现证明材料等。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我校还要求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出具政治思想情况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网络复试
网络复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均需在视频连线下进行。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品德、外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具体以各招生牵头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