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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时间:2022-04-02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院校复试

西安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尊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复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科学选拔,择优录取。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考核。

(三)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时间

2022年3月28日(周一)。

四、复试方式

复试工作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以网络远程方式线上进行。

考生需在PC端下载安装云考场程序,PC端下载地址:https://down.yunkaoai.com/,安装成功后,安卓系统手机打开此网址下载云考场-专业版手机APP,iOS系统直接在App Store里搜索云考场-专业版进行下载。

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平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指南》,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3《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按要求备妥软硬件复试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学院完成软件测试。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三方面。

(一)专业知识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3月25日12时前登录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网址为https://v2-ykc-exam.yunkaoai.com/user/login/XISUEdu),按照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并仔细阅读平台中“学院公告”栏目相关事宜。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需考生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证》和《退出现役证》。

⑦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还可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历等补充材料。

(二)线上模拟及设备测试

3月27日(周日),复试考生进入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测试网络、调试设备,熟悉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具体时间安排与操作事宜详见“云考场”平台中学院公告栏目。

(三)正式复试

3月28日(周一),考生按照“云考场”平台中学院公告要求进入平台复试。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迟到2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029-85319612),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与我院联系。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70+(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复试各科满分之和)×3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考生初试总成绩为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之和。

八、录取原则

1.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考核机制科学严谨。

2.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凡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表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5.考生入学3个月内,我院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我校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我院报备。

2.考生应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工作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和蓝牙耳机。

4.复试过程中若考生方断网或设备故障,考生应立即主动联系我院。

5.考生应按我院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

6.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3天向我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十、违规情形及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2.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4.未经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5.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

8.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9.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

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9612 刘老师

联系邮箱:xwxy@x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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