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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22-03-28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院校复试

中国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研招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管理。各招生院系和单位(简称学院,下同)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复试小组具体开展考核,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学院根据本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身份核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等,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和研究生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和检查。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

2022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在3月12日发布,部分生源充裕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上调专业分数线,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复试分数线近期将陆续发布,请考生留意。凡达到报考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须进入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并根据学院和系统要求,完成后续材料提交、复试费缴纳等操作。

三、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时间

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应在4月1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二)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三)基本要求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员。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网络要求: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建议有线网络、Wi-Fi、5G/4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设备要求:按照“双机位”模式准备相应设备,包括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和智能手机均可。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10版本,浏览器建议为Chrome浏览器最新版。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应全屏显示,不得缩屏。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提醒考生在复试前关闭手机闹钟、拦截APP通知等,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复试全程,考生不得截图、拍照、录屏、录音、录像,不得与外界有其他音视频交互,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应急处置: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主动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四、复试组织

(一)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避免考生跨地区流动和聚集。

2.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内容、复试成绩占比、复试流程和安排、总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办法、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学院要求,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等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面试时再次查验。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远程复试

1.主要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远程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具体的考核内容、方式、要求、流程等详见学院复试细则。

2.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复试成绩占比应在30-50%范围内。同一学院执行相同复试成绩占比标准。

3.复试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严格过程监管,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至少一年。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可向英语二顺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六、录取

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根据已下达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其中,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定向就业。

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在学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七、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学院应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62732884,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82837456。

八、其他

1.体检。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每场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3.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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