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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人事调档、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等注意事项

时间:2019-05-27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院校复试

一、调档(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寄发给考生本人(与通知书一起寄发),由考生本人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档手续。(注意:《调档函》上的档案所在单位名称由考生自己填写;我校学生档案由考生录取的二级学院管理,注意档案接收地址;已经签署定向协议的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不调档。)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

档案接收单位:“录取学院”学工办

各学院档案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档案接收人
联系电话
001
理学院
钟老师
86843225
002
生命科学学院
陈老师
86843304
003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
王老师
86843637
004
服装学院
葛老师
86843488
005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邹老师
86843357
006
信息学院
尹老师
86843881
007
艺术与设计学院
陈老师
86843295
008
经济管理学院
王老师
86843394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汪老师
86843579
010
法政学院
阮老师
86843423
012
建筑工程学院
高老师
86843373
013
外国语学院
陶老师
86843768

 

特别说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不得放在人事档案里邮寄,须本人携带于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

浙江省外党员: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浙江省教育厅党委组织处”,去向单位填写“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浙江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进行网上接转,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操作。

2、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三、户口迁移

研究生可自行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公安机关提倡和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仅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需要迁入户口的学生,报到时必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须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籍贯与出生地须填写至二级市(区、县、市)。(非全日制学生、定向学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落户地址(迁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浙江理工大学。

 四、婚育状况证明卡(非全日制考生、定向考生不办理)

婚育状况证明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为方便办理,考生亦可自行下载办理,办理后等开学报到交至学院。

附件: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理工大学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科就读专业所在学院盖章(党委章)即可)

 五、通知书发放时间

拟录取名单已经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具体审核通过时间由省考试院及教育部确定,一有消息,我校会立即在网上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通知。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相关通知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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