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考研资源网>考研大纲>考研专业课大纲>

2016与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大纲变化对照表

时间:2016-05-30 19:15     作者:中国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考研专业课大纲

  2016与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大纲变化对照表

2016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变化对照表

大纲

科目

2016大纲要求变化

2015大纲要求

刑法:一增加

变化一:第三章第四节增加“单位犯罪责任人员的认定”

民法:一增加

变化一:第十四章第二节增加“动产浮动抵押”

法理学:一变化一删除二增加

变化一:第十三章第四节变更标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

变化二:第十三章第四节删除“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变化三:第十三章第四节增加“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与原则”“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依法治国根本任务”

宪法:一增加一变化

变化一:第一章第四节增加“宪法规范的类型”

变化二:第二章第二节变知识点“宪法解释的分类”为“宪法解释的方法”

中国法制史:无变化

总结

相比2015年,2016年大纲总体变动不大,考生大可不必担心大纲变动影响复习。但变动相对往年较多,重点在法理学,请考生一定要根据上述总结的变化情况,按照新大纲及时调整复习思路。

地区分站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网站介绍|隐私声明|人才招聘|联系我们|网站声明|网站地图|TAG标签|RSS订阅
技术支持:北京巨优网络网站建设怀柔网站建设怀柔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