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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考研复试考试大纲:刑法(法律硕士-非法学)

时间:2023-02-09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考研大纲

刑法

适用:法律硕士(非法学)

参考书目:

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10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 

****如有最新版本或者刑法修正案出台,则按最新版本或者考查新的刑法修正案。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测试考生掌握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情况,以及运用法律理论和法律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力,考察对法律的理解与研究能力。掌握有关犯罪构成、犯罪特殊形态、刑罚等基本原理,及分则重点罪名规定,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深入分析、解决现实生活中相关法律问题。

二、试卷结构与分值(满分100分)

(一)内容比例

犯罪论          约60%

刑罚论          约20%

分则重点罪名    约20%

(二)题型比例:(考试时间:120分钟)

简答题        约30%

论述题        约40%

案例分析题    约30%

三、考试的知识范围

(一)刑法基本原则与刑法效力

考试内容

刑法概念与特征;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效力范围。

考试要求

1. 了解刑法的概念,性质,体系与解释。

2. 掌握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 理解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普遍管辖权;理解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犯罪构成

考试内容

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考试要求

1. 理解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基本概念,理解犯罪构成要件。

2. 理解犯罪客体概念,及其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3. 掌握危害行为的特征,作为与不作为的基本特征,不作为的义务来源;了解危害结果、时间、地点等构成要件;理解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

4. 掌握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老年人犯罪的刑事处遇;理解特殊主体;掌握单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原则。

5. 掌握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过失、疏忽大意过失、意外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基本含义。

6. 理解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区别 ;过于自信与疏忽大意的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区别。

7. 掌握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的认定。

(三)正当行为

考试内容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考试要求

1. 掌握正当防卫的概念。

2. 掌握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3. 掌握紧急避险的概念。

4. 掌握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

5. 理解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考试内容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考试要求

1. 理解犯罪既遂的分类。

2. 掌握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

3. 掌握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征。

4. 掌握犯罪中止的概念与特征。

(五)共同犯罪

考试内容

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要件、责任原则与认定、

考试要求

1. 掌握共同犯罪的概念与成立要件。

2. 掌握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六)罪数形态

考试内容

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裁判的一罪。

考试要求

1. 掌握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继续犯。

2. 理解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的构成要件。

(七)刑罚论

考试内容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消灭。

考试要求

1. 掌握各主刑与附加刑的概念与特征;死刑的限制条件;了解非刑罚处理方法。

2. 掌握累犯的概念与构成条件;自首的概念与构成条件;掌握立功的概念;理解数罪并罚的适用;掌握缓刑的概念与构成条件。

3. 掌握减刑与假释的概念。

4. 掌握时效制度的具体规定。

(八)具体罪名

考试内容

侵犯财产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犯罪罪等。

考试要求

1. 掌握抢劫罪构成要件与加重情形;转化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抢夺罪、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与认定。

2. 掌握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与认定。

3. 掌握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与认定。

原标题: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目录和大纲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graduate.hrbust.edu.cn/info/1243/54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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