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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匡亚明学院

时间:2023-09-01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匡亚明学院本科教育与教学改革,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和选拔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依据《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4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及时做好2023年度优秀本科生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见官网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院系学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2024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除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的各项条件。(注: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通修课程未修或不及格,则不得申请。如因国际交流确需延迟的情况除外)。

4、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25或学位英语通过。

5、符合学校推免工作相关要求。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学生大一至大三学年所修通修、核心、平台类课程的第一次考试原始成绩及课程学分计算学分绩(教务系统成绩单显示数据)。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详见附件1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加分项目及规则:具体加分计算办法依据《2023年南京大学推免学分绩加分办法》。论文加分按照学院规定执行,论文必须已公开发表或有正式接收函。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得累计加分,单人各项加分总额最多不得超过0.3。学院将组织学生对学术成果进行答辩和审核。

(四)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加分刊物级别及其对应加分值)

学院依据《南京大学推荐2024年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进行推免学分绩加分,注意事项如下:

1、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学科一流期刊(以《南京大学高质量科技期刊与学术会议推荐目录》(南字发〔2021〕96号)为准)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者,一篇加0.05,两篇及以上者加0.1;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学科卓越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者,一篇加0.15,两篇及以上0.2。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0.2。

2、原则上,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需经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评定是否纳入推免综合学分绩计分体系。

3、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从严把握。

4、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每人加分总额不得超过0.3)

五、排名规则

按全部学生综合学分绩进行排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六、本院系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学院按照南京大学《关于推荐2024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补充通知》及其相关工作安排日程,于9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推免申报学生排序名单。具体流程为:

1.学校公布当年度推免实施办法,学院据此制定本年度院系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细则经学校审定后,向全院学生公布。

2.学生自愿申报,学院进行学分绩核算、政策解释和咨询指导等工作。

3.学院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排序,并在院系内公示排序名单。

4.学院公示期结束后,向学校提交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最终推荐保送生名单以学校公布为准。

七、院系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见官网

院 系: 匡亚明学院 (公 章)

日 期: 2023年8月31日


原标题:2023年度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s://dii.nju.edu.cn/b3/c3/c11317a63584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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