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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接收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时间:2023-08-28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学〔2022〕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的学院副院长

成员:学院学工办主任、教务科长、系主任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推免生应该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附件1)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生限报硕师计划)。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5.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正常考核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前三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列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35%。

6.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学习其他语种者需达到相应的等级水平;雅思成绩6.0(含)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含)以上视为符合本条件。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排序办法

1.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在符合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普通推免生具体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中获国赛银奖(或同等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推免依据主要为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能力、创新能力三项指标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 75%,综合能力占 15%,创新能力占 10%。分数计算方式为百分制,总分为 100 分。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5%+综合能力×15%+创新能力×10%。

学院通过计算得到学生总分值由高到低排序,组织申请同学经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公开答辩、确认审核并公示后报学校,具体办法见附件1。

(二)推荐流程

1.名额。今年名额尚未分配。根据附件4《美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名额逢双,则平均分配至美术学系、设计学系;名额逢单,则进行全院竞争。

2.文件备案。学院公布《美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工部备案。

3.材料申报。9月8日15: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1)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稿+电子稿)(2)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纸质稿+电子扫描件),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3)附件6《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

(4)提交相关材料:前3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成绩单(纸质稿+电子稿)

(5)其他加分项目佐证材料:论文(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竞赛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获奖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纸质稿+电子稿)

以上纸质材料交到学工办(行政楼 12-108),电子材料发至邮箱:见官网。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见官网。

学院在符合推免条件的申请者中,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公开答辩。最后,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若有总分完全相同者,则按学分绩点排名;如学分绩点也相同,则按实际加分项得分排序;如实际加分项得分也相同,则按高水平级别排序)

4.公示。在本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处公示择优确定的初选名单、推荐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学分绩点、优先条件加分、综合得分等相关材料。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将书面质疑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 12-108)。

5.材料上报。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学生处。

6.名单确定。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予公示。

四、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五、其他说明

1.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加分项目等,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2.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操作方法、时间节点及要求查看网站说明。

3.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得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即取消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4.符合硕师计划推免条件的学生需提前了解意向报考教育硕士专业的招生计划与要求,自行联系浙江省内各区县教育局并签署《2024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5)。

六、附则

1.学生若有异议,可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杭师大学〔2017〕88号)中的有关条款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本办法由美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美术学院

2022年8月25日


原标题:美术学院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msxy.hznu.edu.cn/c/2023-08-26/28673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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