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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时间:2018-05-23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做好我校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研究生学院和相关学院领导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对各学院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组 长:武俊峰

副组长:刘春生

成 员:董 星 张国华 吴 强 宋志伟 谢子殿 赵金宪 赵 灿 谭旭红

鞠耀绩 韩 雪 唐国忠 周 波 王振廷 刘海涛

2、研究生招生考试督查组。由校纪委监察处领导任组长,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学院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全校及相关学院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监督举报。

组 长:李 伟

成 员:石伟红 张红勇 王 磊 于 松 董如国 陶 金

3、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由各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相关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及硕士生导师若干人为成员。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接收推免生专业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一)。

三、申请条件

1、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2、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3、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或在国家级各类竞赛或比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外国语程度达到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成绩要求;

5、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失信记录,本科期间未受过处分。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本人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2、《黑龙江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证明本人素质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单、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材料1、4原件由学院查验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一份留存;材料2、3留存原件一份,由学院将以上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审查备案。

五、申请和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志愿。申请人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确定拟申请专业后,于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填报志愿。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填报志愿后,申请人须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二),并将审批后的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kdyzb@126.com。

3、申请人确认复试。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申请人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由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学院通知其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在9月28日-10月25日,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共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满分6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40分。专业综合测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jsc.usth.net.cn/info/1017/86444.htm)中的“复试科目”,该科目的考试大纲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报名考试”栏目(网址http://yjsc.usth.net.cn)。

5、申请人接受待录取。复试通过的考生,由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确认接受待录取。

6、其他。有关复试具体事宜请与所申请的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一)。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制与学费

被我校接收录取并正式报到的2018级推免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不含会计专业学位硕士),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2、奖助政策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凡被我校接收录取并正式报到的2018级推免生,均可获得5000元的一等入学奖学金和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可获得学业奖学金(每年8000元至10000元不等)和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注:以上有关奖、助学金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生无须再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八、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 邮箱:hkdyzb@126.com

纪委监察处: 电话:88036075; 邮箱:jjw88036075@eyou.com

附件一: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黑龙江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黑龙江科技大学

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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