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外推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中心拟接收计算机专业地方大学推免生两名、情报学专业国防生两名,更过信息欢迎来电咨询。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中心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中心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中心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中心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上报中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我中心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中心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通讯地址:北京122信箱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100036
传真:010-88422791
电话:010-66358408;010-66358022;1350132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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