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和助学体系:
1.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文件,我校自 2014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开始全面收费,2015年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在校期间学费共计 16000 元,其中第一、第二学年每年 6400 元,第三学年 3200 元。
2.工程硕士学费标准
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与学术型硕士相同。
3.奖学制度
(1)国家奖学金:每年约15个名额,每生2万元。
(2)新生奖学金:覆盖范围为100%,依据初试、复试成绩和报
考志愿,分为两等: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3)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比例为75%,设为三等:
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8000元。
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25%,奖励金额为6500元。
三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5000元。
(4)其它奖励: 学校还设有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社会实践工作优秀个人等奖励,奖励金额在500-2000元。
4.助学制度
(1)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月发放700元。
(2)“三助”制度:学校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制度,可获得生活补助 300—800元/月。
(3)科研补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经核准可给予报销,并根据论文级别发放科研补助。
(4)复试时,学校免费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