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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时间:2015-06-11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欢迎来自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我校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申请专业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点除项目管理和工商管理硕士,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获得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三)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接收外语通过六级的(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有科研成果者;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流程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复试

1、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在2014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3、推荐免试生复试需提交材料:

a、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b、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c、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d、各类获奖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四)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相关待遇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年将直接获得我校设立的一等学业奖学金。

五、其它

(一)在推荐免试接收工作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回复我校通过研招网系统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

(二)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73-2291377;传真0773-2192062;

六、附则

本章程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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