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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时间:2015-06-11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符合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

二、申请、接收程序

(一)接收专业

我校除金融硕士(专业代码:025100)、国际商务硕士(专业代码:025400)、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00)、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代码:09511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400)、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学科教学(思政)(专业代码:045102)、学科教学(数学)(专业代码:045104)、学科教学(物理)(专业代码:045105)、学科教学(历史)(专业代码:045109)、学科教学(美术)(专业代码:045113)、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代码:045116)、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代码:071017)以及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的植物学(专业代码:0710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10)、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00)外,其它各硕士专业均可接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接收专业请查询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anzhao.swu.edu.cn)。我校鼓励西部高校研究生招生交流协会(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广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会员单位的免(初)试生在符合彼此接收要求之下互推互接。

符合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填报的志愿仅限教育硕士类专业。

(二)提交、接收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14年10月11日前向相关招生单位提出报考申请,填写《2015年推免生报考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本科培养单位证明其具有免(初)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函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4)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5)(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6)(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7)(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三)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所、中心)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推免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没有《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得受理其申请。在符合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前提下,鼓励跨校、跨专业接收推免生。

(四)复试、体检和公示

招生招生单位于10月20日前对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和安排体检。复试时验证申请者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它辅助材料证件原件。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10月20日将《西南大学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汇总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复试的推免生申请者不得录取。

复试按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单位应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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