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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时间:2015-06-11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校、院两级推荐免试组织机构,具体人员组成按照学校制定的《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

二、各学院(部)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制定本院部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公示后予以实施。

三、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制定的推荐免试工作进程,通知考生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严格推荐与接收程序,稳步推进推免工作。

四、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全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以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举报受理时间:2014年9月3日-10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或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研究生院电话:82312416,82312406 ;纪委监察处电话:82312170 。

五、报送材料

(一)《西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二)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考生提供,成绩单上不得有不及格课程,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三)四六级成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提供)

(四)《2015年推荐免试工作分专业执行情况列表

(五)《自愿放弃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学生情况登记表

(六)本学院(部)《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推荐名单

(七)《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考核情况表(A3版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和各学院(部)在填写各类汇总表格时,请不要随意变更表格结构,以免返工。

(二)各学院(部)在计算考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时,应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由教务员负责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学生所在学院(部)的推荐意见(包括对学生的思想表现、学业、外语、科研等情况的介绍)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力求详尽。

(四)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此外,我校将通过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请各学院(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并对2015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进行总结,推荐工作总结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提交我校研招办,接收工作总结请于2014年10月30日前提交我校研招办。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制度,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有关工作人员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严防不正之风的干扰,高质量地完成推荐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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