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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致2020年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时间:2019-12-16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政策
各位2020年研考考生:

  欢迎你报考天津音乐学院!更期待你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天津音乐学院的研究生。

  首先要提醒大家的是,天津音乐学院没有开办任何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研辅导班,并且也没有与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机构有任何合作关系。

  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即将于21日至23日期间进行,以下注意事项,请务必关注并遵守。

  一、珍惜考试机会,诚信参加考试。

  根据《中国人民共合作刑法修正案(九)》,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以及“替考或被替考参加考试”等社考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入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二、准许携带物品和不准携带物品。

  准许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等。

  不准携带: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及修正液、修正带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1.12月16日开始,考生可在招考资讯网查询考场号和座位号。考试当天,我院会在考试楼门口张贴考场号和教室位置对照单,方便考生查询。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请进入考试楼前提前备好,将有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楼。)

  3.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4.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写有任何字迹。

  5.非考试物品由考生自行放置于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证件和计时用的手表放在考桌的左上角。

  6.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最后,预祝大家考出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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