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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某高校研究生称助学金遭侵吞 校方:条件不符合

时间:2015-06-23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考研新闻

研究生补助标准由400增至600元,但学校不仅不发放,而且还要收回之前放给学生的补助?据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南昌大学。10月22日,网友“nihaoa”在本网“问政江西”栏目发帖称,该校研究生院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宣布管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不能享受“全日制研究生每月600元的补助”,并将收回已经发放的助学金。该网友表示“非常不理解。”

对此,南昌大学研究生院负责人回应称:“因为该专业之前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所以学校要按照规定停发,并将追回之前发放的款项。”

投诉:昌大研究生院停发并将追回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的助学金

网友“nihaoa”在投诉贴中表示自己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的一名在读研究生,但研究生院最近的一则通知让自己有很多看法。

该网友介绍说,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在11月18日下发了一则“研究生助学金评定”的通知,告知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的补助标准从2013年的每个月400元增加到600元。“这个消息让我们都很高兴,但是研究生院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口头宣布我们专业不再享有此补助,同时,还要收回去年已经发过的助学金。”

至于原因,该网友称,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科设置与工商管理(MBA)专业类似;此外,档案中的工资关系没有统一格式,难以判定是否正在参与工作,“每个专业都应当是由专业学位委员认可批准才成立的,所以不能在专业硕士点的同时,又取消学生的正当权益;入学前,我们的档案在全国各地分布,学院只要求我们转工资关系,并没有提到统一格式的要求,所以现在以格式不统一为由取消我们本应当享有的权益,我们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回应:该专业部分学生不符合享受助学金条件

针对网友的投诉,2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南昌大学研究生院,该院研究生工作部一郑姓副部长回应称,工考研资源网程管理专业申请并领取过助学金的学生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我们也是在今年11月份对学生档案进行审查时发现的,所以才决定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但只针对该专业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果符合条件,我们一定会按照规定正常发放。”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2014年6月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了《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将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6000元,一年发放10个月,即每月每人600元,“同时,通知规定国家助学金的适用范围是全日制的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不含定向、委培等。”

而针对该院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的情况,该负责人介绍到,该专业在招生简章上就明确规定了,报考时必须具备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我们在今年11月开始对研究生进行审查时,发现2014级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资料中,其工资关系不符合规定。按照道理,工资关系的证明必须由人才市场或正规的事业单位开具,而该专业2014级学生开具的工资关系不符合这样的规定,后来我们打电话到学生之前工作单位,有的甚至仍在那边继续领工资。这显然不行。国家助学金发放的目的,就是用于补助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研究生。”

据悉,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工程管理专业自2013年才招收到第一届学生,由于该专业报考条件需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级学生出现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对此,该负责人说:“我们就想到2013级会不会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后经调查,发现该届已经领取了助学金的5名学生,均出现了工资关系证明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所以,我们根据规定,决定停发不符合规定的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于2013级已经领过了助学金的同学,将追回之前发放的金额。”

同时,当被问及“既然工程管理2013级的学生不符合规定,为何有领了1年多的助学金”问题时,该负责人承认研究生院在这一问题上存在工作上的失误,“我们是根据各专业辅导员上交的名单,发放助学金的,可能是因为当时的辅导员不熟悉具体情况,而我们也是本着相信学生的原则,对申请了助学金的2013级工程管理专业发放了助学金。直到我们最近对2014级学生进行审查时,才发现了这一漏洞。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会逐一调查、核实清楚,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将停发、追回助学金。当然,我们不是停发整个工程管理专业的国家助学金,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学生,我们也一定会按照规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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