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兰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当前位置:考研资源网 > 报考指南  > 考研新闻

上海出台新政:每年将抽检5%硕士学位论文

时间:2015-04-15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考研新闻

硕士论文写不好,要“秋后算账”了。近日,上海市出台通知,每年将抽检5%的上年度硕士学位论文,并将约谈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业内人士称,新政对大学来说,起到了警示作用。但要想提高研究生质量,还应有一系列配套机制。

11月14日,上海市教委等单位下发《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原则上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所有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均列入抽检范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5%左右。”

此外,同一导师同年度指导4位及以上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获得硕士学位者、延期超过一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等情况,重点抽检比例提高至10%左右。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

2014年1月2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

毕业生的论文被认定存在问题,是否会撤销学位?对此,《办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侯定凯认为,这表明政策还具有一定“弹性”。此前,国内高校硕、博士生毕业答辩前,须按照一定比例抽取校外盲审,合考研资源网格后方可答辩。但答辩通过后,并无事后追查制度。

“对大学来说,起到了警示作用”,侯定凯认为,但并不是一个治本的办法。

“新政净化学术环境有一定益处,有利于打破博士难进易出的状况。”上海某高校在读博士生对南都考研资源网表示。但同时,她也表示,抽检制度存在两个难题。“第一点,事后抽检被判定为存在问题,这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有盲审评议者的责任;第二点,相对于理工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论文,评判尺度比较模糊。”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提高科研水平,仅凭论文抽检制度的改革,还远远不足,“美国并没有论文抽检制度,但是按照大学通行的学术规则,混过关的可能性很小。有人的博士论文出现问题,可能会被体系所抛弃。”

在线报名
上传

上传格式要求:doc、docx、rar、zip、xls、xlsx(5MB)

确认报名
地区分站北京 河北 天津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