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1.202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非全日制招生目录,实际招收人数按教育部当年下达计划为准;
2.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在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含3年);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含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含2年);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同等学力考生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及2年以上(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当年9月1日止,以下年限计算相同,不再列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要求:不允许跨专业报考;只招收英语考生;专科毕业生还须修读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入学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单位应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6.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符合加分条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