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分数线和比例的确定
(一)分数线确定的依据。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单位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所有科目满分为 500 分的,招生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251 分,单科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30 分,单科大于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45
分;初试所有科目满分为 300 分的,招生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151 分,单
科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30 分,单科大于 100 分的科目不低于 45 分。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复试比例确定
1. 我校确定的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
2. 初试成绩达国家线的人数占我校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 100%的专业,其复试人数按不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 120%确定,尾数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算。
3. 初试成绩达国家线的人数占我校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比例小于
100%的专业,其复试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和达国家线人数情况制定的复试比例确定,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