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兰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当前位置:考研资源网 > MBA招生  > 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24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BA方向)招生简章

时间:2023-08-16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01.项目简介

山东大学2024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BA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领导才能的优秀管理人才,为推动中国企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重要贡献。该项目自1999年成立以来,始终紧跟时代潮流,不断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该项目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通过企业实地考察、案例分析和团队合作等方式,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此外,该项目还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资源。该项目师资力量由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教师组成,他们不仅在学术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还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教学指导。该项目凭借其优秀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学术活动和实践经验,为学生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工商管理体系,助力学生在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

02.招生概况

山东大学MBA/E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招生培养工作,目前在济南中心校区、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设立教学点。考生录取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授课地点。

项目类型

授课地点

工商管理硕士(MBA)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含金融管理方向)

山东大学(青岛)

山东大学(威海)

招生计划

我校MBA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

2024年预计招收500人。

注: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公布人数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学制学费及教学培养

项目

工商管理硕士(MBA)

学制

学制2年。最长可延期2年毕业。

学费

16万。8万/年,学制2年,

学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分学年缴纳。

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学习,周六至周日上课(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培养体系

入学教育、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学位论文四大部分。

必修课程包括:专业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整合实践等。

选修课程按模块划分,包括:全球视野模块、综合管理模块、金融与投资模块、管理沟通与领导力模块、人文素养模块等。

师资力量

依托山东大学优秀师资,配置拥有丰富管理实践经验的师资授课。

学历学位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并成绩合格,完成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03.MBA报考条件及流程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9月1日前获得证书);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如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山东大学MBA。

联考成绩达到我校MBA复试要求,参加MBA/EMBA教育中心组织的统一复试。

根据MBA拟录取总成绩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04全国联考考试内容及报名网站

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

联考形式为全国统一笔试。

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请参考由教育部指定的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联考报名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全国联考报名时间一般在9月份预报名,10月份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05.录取安排

(一)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要求,我校综合考核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参加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时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非全日制学生的户口和档案不转入山东大学。具体安排以当年入学通知为准。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06.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07.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一)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

在线报名
上传

上传格式要求:doc、docx、rar、zip、xls、xlsx(5MB)

确认报名
地区分站北京 河北 天津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