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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2023-04-18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总计划110人,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5日-25日。从2023年起,通过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取消转专业限制。具体内容详见以下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来自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110人(以教育部核定为准),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中。我校将根据申请情况和审核结果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

 

报名流程

 

按要求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厦门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

 

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附则

 

1.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2.我校将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3.申请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4.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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