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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4-06-20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建院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学院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校训,主动贴近国家战略需求和改革发展大局,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财政经济中心工作,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兼具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创新型、实践型高级财经管理人才。

学院是我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培养单位之一,会计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A级成员单位,目前开展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和税务硕士(MT)三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项目。学院着力打造具有国家会计学院特色的学位教育品牌,突出应用型和国际化特色,既强调能力培养也注重职业道德教育、既强调扎实的理论架构也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强调学科的逻辑脉络也注重时效、前沿、与时俱进。学院长期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等海外高校开展研究生国际联合培养项目和国际硕士项目。学院毕业生就业去向良好,职场竞争力强,普遍实现高层次高质量就业。学院位于厦门市环岛路南段,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是一座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智能化、园林化的教学和科研机构。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95名(含统考生和推免生),其中会计硕士(代码125300)拟招收57人,审计硕士(代码125700)拟招收19人,税务硕士(代码025300)拟招收19人,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视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状况和学院发展需要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具体详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具体详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二)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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