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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MPA招生简章(专业代码:125200)

时间:2022-12-08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MPA招生简章(专业代码:125200)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初试、复试考试科目

(一)初试科目、考试地点

1、初试科目:

(1)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2)204 英语(二)或202俄语、203日语、240德语、241法语、242西班牙语、243意大利语任选其一

2、考试地点: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报考点相关公告。

(二)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1、复试科目:(1)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2)管理学原理

2、复试命题范围:

(1)笔试:当代中国政府组织体系、中国现行公共政策

(2)口试:管理学综合知识

三、招生计划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8人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18人

四、学制、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及学费

(一)学制: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3年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MPA学生入学后均需登陆校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自主选课。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超出基本学制的,学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三)就业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可选 “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仅限“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生应按定向合同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四)学费: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5万元/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5.5万元,分2年交清,每年2.75万元。

五、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考点选择

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考前十天左右)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公共管理(MPA)专业初试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统一编制考试大纲、统一命题。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 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 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 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 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等相关规定, 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 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从下一年度起, 连续 3 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八、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九、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一、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 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 yjsy.cupl.edu.cn 。 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教学机构”, 网址: http://www.cupl.edu.cn/jxjg1.htm。

(三)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校研招办负责寄发。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 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办公地点:西土城路25号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海淀校区)

邮政编码: 100088

联系电话: 见官网

图文传真: 见官网

电子信箱:见官网

官方网站: yjsy.cupl.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zgzfdx_yjszs

(八)MP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网址:http://mpa.cupl.edu.cn

联系电话:见官网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402室。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通知http://yjsy.cupl.edu.cn/info/1035/7951.htm

原标题: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MPA招生简章(专业代码:125200)

文章来源:http://mpa.cupl.edu.cn/info/1008/18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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