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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1-11-05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21年9月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基础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外,还须有教育学科的学历、专业背景或者往届生有半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报考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前置专业为教育类专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前置专业为教育学类或心理学类,或者往届生有半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

二、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缺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研招办。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不要错过网报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22:00。部分省份地区要求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未网上缴纳报名费的,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至学校研招办后,才准予考试。

3、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1、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及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 分、300 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师范大学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1、复试时间

初步定在2021年3月下旬至4月中上旬。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④其他需要复试时由学校或院系考察的内容。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七、录取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定向生优先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入学资格:(1)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不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2)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3)政审不合格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3、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鄂价费规【2014】11号)文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年度收取,标准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

(3)住宿费:1320元/年。

具体费用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2、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每年分10个月发放,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人事档案未到校的除外)。

(3)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评审。

(4)单项奖学金: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参评或申请各类单项奖学金,300-1000元/项。

科研创新项目经费: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1000-3000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5)“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可申请三助一辅(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岗位津贴,3000-5000元/年。

(6)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困难补助。

(7)外派游学项目:推选在校优秀研究生参加孔子学院外语教师或志愿者交流活动等国外游学项目。

以上奖助政策以当年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

九、其他事项

1、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4、考生可通过我校研招微网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ad.hbnu.edu.cn)查阅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和复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或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校内各培养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6、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21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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