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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时间:2021-09-16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东省佛山市。

  学校起源于1958年创办的佛山师范学院和华南农学院佛山分院,其后佛山师范学院更名为佛山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2月,在佛山师范专科学校基础上创建佛山大学,华南农学院佛山分院也先后更名为佛山兽医专科学校和佛山农牧高等专科学校。1995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佛山大学和佛山农牧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2005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佛山职工医学院和佛山教育学院并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在2002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都获得优异成绩。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列入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6年成为广东省第六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7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在软科2019“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全国排名第284位。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习提升本领、以规范夯实基础、以创新塑造品牌、以改革突破难点、以党建促进高建、以高建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以培养基础扎实、精于实践、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秉承“明德博学、自强有为”的校训,倡导“以人为本、求实创新的校园文化;崇尚学术、爱岗敬业的教师文化;成人成才、创业创新的学生文化”,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和禅城区),校园占地面积2207.8亩,建筑面积60万多平方米。学校建立了博士后培养、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多层次多形式的立体办学体系。面向全国14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8000余人,硕士研究生900余人,联招博士3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3000余人,留学生149人。迄今为止,已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大批优秀人才16万余人。学校具有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高效精干、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739人,其中专任教师1160人。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198人,副高职称52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17人,硕士学位教师661人。其中含双聘院士5人、海外特聘院士1人,另通过院士工作站引进院士团队1个,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5人,珠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9人,培育第十四批国家级特聘专家2人、珠江学者4人,聘任岭南讲座教授59人,遴选校内岭南学者171人。此外,聘请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丁肇中、乔治·斯穆特、吕克·蒙塔尼和菲尔茨奖获得者埃菲·杰曼诺夫、沃恩·琼斯等世界著名科学家为名誉教授。

  学校设有研究生学院和16个二级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半导体光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工业设计与陶瓷艺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粤台人工智能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含公共体育、公共英语、公共艺术)、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每个二级学院与地方行业、企业共建了“产业学院”。现有68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农、医、管理、法学、经济、教育、文学、艺术等十大学科门类,理工科专业占比达61.8%。现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畜牧学、兽医学)和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国际商务、教育、电子信息、农业、兽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动物医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省级特色专业11个(动物医学专业、动物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园艺专业、材料化学专业、护理学(康复护理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药学),省级重点专业4个(动物医学、动物科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4个(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预防兽医学、材料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数学、土木工程),省级“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3个(光学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畜牧学)。目前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试点学院1个,省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学院2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3项,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2个,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拥有省级精品课程2门、重点课程7门,精品开放课程14门。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1项。

  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文化竞赛,共获省级及以上奖1819项,其中国际、国家级591项、省级1228项。毕业生近三年总体就业率均在99%以上。学校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已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4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80项,近年来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均高于1%,其中2017年位列全国本科高校97位,先后获得广东省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团中央中国青年创业社区(佛山站)、教育部“校企共建创业实践基地”、科技部国家级“星创天地”及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培育单位、科技部“校企合作好案例”、工信部首批“高校中小企业创业就业实践基地”、“数字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及2019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获“易班全国共建工作示范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创新创业示范学校”“省级高校网络思政工作中心”、广东省易班“十佳发展中心”等称号。

  学校紧密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和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科研及产学研合作。拥有国家标准委国家氢能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佛山)1个,广东省科技厅国际科技合作领域——膜生物学与环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4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独立建设广东省动物分子设计与精准育种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广东省氢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清远麻鸡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季华实验室),佛山(云浮)氢能产业与新材料发展研究院和云浮(佛山)氢能标准化创新研发中心2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35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广东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广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广东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1个佛山市工程技术中心,33个佛山市科技创新平台。当年拨入科研经费从2010-2017连续八年位居全省前十。科研总经费从2010年的7726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4.79亿元。2010年以来,获得国家级项目178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6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科技部课题4项);获得授权专利1623项,其中发明专利207项。2016-2018年,学校申请发明专利5179件,在2017年中国大学有效专利排行榜中,我校位列全国223位。2017-2018年,培育孵化高新技术企业182家,入库36家。学校建设了佛山全球创新技术应用转化中心,积极推进与地方政府、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推动“校区(局/镇)联动工程”,先后与顺德区、高明区、清远市等50个政府部门、行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美的集团、创维集团、海天集团等龙头企业共建研究中心(院、所)或产学研基地220多个、联合实验室10个、工程技术中心32个,产业化示范基地5个,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10个。在全省高校“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平台数”统计排名中,学校自2012-2017年连续六年位居全省第二。2015-2018年连续四年荣获国家唯一面向产学研结合最高荣誉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一等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二等奖”等奖项。凭借在产学研工作的卓越成绩,荣获2017广东教育年度美誉榜“产学研融合创新院校”。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的国际化,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荷兰、芬兰、南非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行多层次多模式的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提升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同时,大力度开展国境外访问学者选派和海外引智工作,大幅度提高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

  守正出新,登高致远。面向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立足佛山、服务广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定位,服务国家战略与地方需求,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追求卓越,强化理工优势,全面开放办学,聚集创新资源,深耕产教融合,坚持“高校+高端研究院所+龙头企业”的特色发展模式,加快建设成为工科优势突出、应用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的创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前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求学深造!

  报考说明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硕士、专业硕士约273名(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最终下达的为准(我校可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报考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出具认证报告。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以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

  1.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四、复试安排

  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综合面试等。在复试前的考生报到环节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认证报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拟安排在2020年3月底至4月,复试方案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网址:http://web.fosu.edu.cn/yanjiusheng)。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名,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复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予以正常录取。

  六、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每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的为准)见下表:

学位类型

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招生专业

学制

收费标准

学术学位

0802机械工程

080200机械工程

3年

6000元/年

0803光学工程

080300光学工程

3年

6000元/年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3年

6000元/年

0905畜牧学

090500畜牧学

3年

6000元/年

0906兽医学

090600兽医学

3年

6000元/年

0814土木工程

081400土木工程

3年

6000元/年

专业学位

0854电子信息

085400电子信息

3年

8000元/年

0951农业

095131农艺与种业

3年

6000元/年

095133畜牧

3年

6000元/年

095134渔业发展

3年

6000元/年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3年

6000元/年

0952兽医

095200兽医

3年

6000元/年

0451教育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3年

8000元/年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3年

8000元/年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3年

8000元/年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3年

8000元/年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3年

8000元/年

0254国际商务

025400国际商务

3年

10000元/年


  备注:因我校住宿费分为若干档次,学生入学后按实际入住档次收取住宿费。

  七、奖助政策

  1.2020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标准执行:

奖励等次

获奖条件或说明

奖励标准

一等奖

“双一流”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5万元/人

二等奖

“双一流”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调剂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4万元/人

三等奖

“双一流”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3万元/人

四等奖

“双一流”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调剂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2万元/人

五等奖

“双一流”以外其他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1万元/人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的奖助标准及其评审发放程序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3.此外,我校还设有鼓励研究生进行科技创新的科技成果奖励等奖金。

  备注:①若满足多个新生奖学金条件时,按照最高条件对应金额进行奖励;

  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视为第一志愿报考,其新生奖学金按对应档次进行奖励;

  ③以上研究生奖助学金适用于招收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仅享受其中的新生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科技成果奖励,不享受国家和省市专项拨款的相关奖助项目;

  ④以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相关要求按我校相关文件执行,由我校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录取通知书不能及时寄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www.fosu.edu.cn/yanjiusheng),我校将及时、详尽地在该网站发布各类有关考试招生的信息。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活动。

  7.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E-mail:298056005@qq.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邮编528225)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web.fosu.edu.cn/yanji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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