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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2015考研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29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治安学、物证技术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6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等13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社会工作硕士等3个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2015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230人(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社会工作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的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三)外国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2015年硕士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查询更多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信息,请点击:2015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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