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贵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有:
(1)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专业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暂定572名,详见《贵阳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选拔方式
1、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3、在职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请登录“贵阳医学院校园网”、“研究生教育”、“贵阳医学院研究生院”网页查看相关规定,以下内容不涉及此类选拔方式。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⑵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限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者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限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以为医学专业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者(如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中医学等),也可以为非医学专业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者(如管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科学、社会学、保险学、法学、生物科学、电子信息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统计学等)。
⑷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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