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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藏医学院2015考研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29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西藏藏医学院成立于1989年9月,是全国乃至世界惟一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公办独立设置的藏医药高等学府。1999年被批准为民族医学藏医专业(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开始与北京中医药大学联合招收培养世界上首批民族医学(藏医专业)博士研究生。201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至此,我院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现了零的突破。目前,我校既拥有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又拥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203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1人,博士生导师6人,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10人,硕士生导师4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藏医药医师资格考试命题首席专家1人,国家和自治区药品评审专家5人,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传承人5人。

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0余项,其中承担了国家863项目1项、国家973项目3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4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0余项,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4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0余项。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多次派遣专家赴美国、英国、南非、巴西、日本等26个国家访问讲学;先后为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讲授藏医药学,并于1994年在英国开办藏医班,很好地向世界展示了藏医药学,弘扬了民族文化。“十二五”时期,学院将根据“始终贯穿一条主线,努力实现两个目标,继续促进三个转变,深入实施四大战略”的发展思路,锐意创新、扎实工作,把西藏藏医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综合实力较强,在国内藏医药学科领域居领先水平,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教学型现代藏医药高等院校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临床、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为45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2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查询更多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信息,请点击:2015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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