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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15警务硕士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29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一、专业方向与培养目标

(一)专业方向:涉藏警务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组织控制技术、警察心理健康、警察法学、审讯学。

(二)培养目标:培养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综合运用涉藏警务或国内安全保卫各专门领域的知识与技能,能够独立带领警员实施警务管理和国内安全保卫警务作业的一线警长。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5年拟招计划20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大学本科毕业满2年(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

(三)系在职公安民警;

(四)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考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办法、时间、地点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相同。考生首先需要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其次要在现场确认期间,到报名点采集照片、确认报名信息。涉及报名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工作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单位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各级公安机关根据本单位民警培养规划,组织推荐业务骨干报名,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考生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考生参加2015年1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各科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为:政治理论课(101)、英语二(204)、警务专业基础(332)、警务专业综合(438)。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确定。

(二)复试。

1、资格审查。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2015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我院。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2015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询更多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信息,请点击:2015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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