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公共管理专业的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监督与管理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学院畅通有效的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巡视与督察。
咨询电话:见官网(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监督电话:见官网(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监督邮箱:见官网
十、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网址链接:
1.水产与生命学院
2.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
3.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
4.食品学院
5.经济管理学院
6.工程学院
7.信息学院
8.外国语学院
9.马克思主义学院
10.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11.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上海海洋大学
2025年3月21日
原标题: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s://yjs.shou.edu.cn/2025/0320/c14263a33906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