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兰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当前位置:考研资源网 > 考研备考  > 考研大纲

2016与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考研大纲变化对照表

时间:2016-05-30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考研大纲

  2016与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考研大纲变化对照表

大纲 科目

2015大纲要求

2016大纲要求变化

法理学:改变2点增加1

第十二章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标题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法治体系” 三四改为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总目标、原则与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依法治国的重压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任务.” 增加“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有利的法治保障体系。”

刑法:无变化

民法:无变化

宪法:无变化

中国法制史:无变化

总结

相比2015年,2016年大纲变动非常小,考生朋友们要对变动的知识格外关注,其余的部分仍按原计划复习即可。

在线报名

上传格式要求:doc、docx、rar、zip、xls、xlsx(5MB)

确认报名
地区分站北京 河北 天津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怀柔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