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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考研政治大纲解析:法律的历史发展

时间:2015-07-21     编辑: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考研大纲

2015考研政治大纲的变动可以说是自2010年新大纲定制以来最大的变动,在思修部分,结合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更加突出了法律基础部分的重要性。为此,老师带领大家来首先揭开这部分新增考点。

在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中增加了"法律的历史发展",对于这个知识点大家还是比较陌生的。根据新大纲的解读,法律的历史发展分为: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律。

其中,奴隶制法律的主要特征有:一是具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二是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三是刑罚方式及其残酷;四是确认自由民之间的等级划分。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有:一是肯定人身依附关系;二是封建等级制度;三是维护专制王权;四是刑罚严酷、野蛮擅断。而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而建立的资本主义法律,其根本任务是维系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经济和政治秩序,仍然属于剥削类型的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质要求的反应和表现。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过程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所创立的。二是迄今为止社会主义法律都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产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以公有制为基础,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历史使命的法律制度。

这些内容详细讲述了法律的历史发展,虽然是属于新增考点,但更加强调的是记忆,在考查手段上也会以选择题为主,因此,即使面对新增的考点,广大考生也不要焦急,要仔细学习考纲内容,进而分析其命题的类型,这样在复习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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